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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的法理基础存在争议没有解决的原因

发布:2024-03-07 14:07:45 | 编辑: zhaozhishi.com |

摘要:


很多人认为,和国外不同,中国开征房地产税缺乏法理基础,现在脆弱不堪的楼市根本无法承受房产税,而且最关键的法理基础,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。
最大的争议或许是所有权是不是征税的前提的问题。传统的所有权观念认为,房产税顾名思义是房屋所有权税,土地私有制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前提,而在我国土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,哪怕是70年租赁权也没有产权,要缴房产税的逻辑不存在。反驳者认为这一观念混淆了房产与土地的区别,认为土地所有制并不是决定对个人住房征税的关键,不是不可克服的“法理障碍”。对此,您可能会说强盗也有其逻辑。
房产税,法理争议
 当代中国要普遍开征房产税,必须在法理上厘清70年产权土地制度的问题。zhaozhishi认为,将来广泛开征房产税的话,意味着以下这一观点被官方肯定——“《物权法》已经规定住宅用地70年期满可以自动续期,就相当于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永久使用权,强化了房地产私人财产的属性,为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开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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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关键字: 房产税,法理,争议